高分子物理与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长春部分)科学基金课题申请指南(2008年度)(本实验室以外)
基于高分子物理与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的主要研究方向以及高分子物理与化学密切结合的特点,实验室近期将优先支持下列研究领域的优秀课题(排列顺序无轻重之分):
1.可控聚合;
2.结构调控;
3.微结构;
4.表面与界面;
5.多尺度模拟;
6.高分子的软有序;
7.生态环境高分子;
8.生物医用高分子;
9.塑基电子学;
10.其他符合实验室研究方向,体现高分子科学发展趋势的创新性研究项目。
2008年基金申请截止日期为2008年7月20日。申请表可从高分子物理与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网页下载(必须使用2008年版本)。http://yhs.ciac.jl.cn/ppcl/zy/ktsq.htm
高分子物理与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2008年7月8日
附:基金申请补充规定
高分子物理与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长春部分)科学基金课题申请补充规定(本实验室以外)
科学基金课题申请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依托单位以外的申请者应为教授,拥有独立的课题组,且须与本实验室固定研究员联合申请。
2.如果申请人曾获得本实验室科学基金课题的资助,要求随科学基金课题申请书提供在SCI收录的杂志上已发表有本实验室标注的学术论文清单和抽印本。否则,申请不予考虑。
3.每项科学基金课题完成时,要有2篇在SCI收录的杂志上发表有我实验室标注的学术论文。
4.科学基金课题的经费原则上限于在应化所内使用,在拨款18个月后未用之经费,实验室将收回。
高分子物理与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2008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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