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精神,现将我所2010年五·一放假及节后作息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一、5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其中:5月1日(星期六)为法定节假日,5月2日(星期日)照常公休,5月1日(星期六)公休日调到5月3日(星期一),5月4日正常上班。
二、5月4日上班后实行如下作息时间:
上 午 8:00——11:30
午 休 11:30——13:30
下 午 13:30——17:30
请各单位做好节前安全检查,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全所职工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
祝全所职工五·一国际劳动节快乐!
办 公 室
2010年4月27日